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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特殊搭建的参展商注意事项

发布者:admin  信息来源:东莞永亨织带  阅读:1643


特殊搭建展位参展商注意事项
  申请光地展位将只获得无地毯的空地,参展商须根据展会主办单位的要求自行设计与搭建展位。
搭建商
  光地参展商可以自行指定搭建商为其展位进行设计与搭建。并于2012年8月3日前将指定搭建 商的公司名称与联系方式提供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拒绝资质不够或有不良记录的搭建商 进行设计与搭建。
大会主场搭建商也可以提供光地参展商展位的设计与搭建有偿服务,详情请见第13页。

设计搭建要求

1、 展位设计及搭建高度不得超过4.0米,展位设计必须于2012年8月3日前将展区设计施工配 置图及效果图提交至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会同展场主管部门针对设计中违反消防、安全 规定的部分提出修改意见。
2、 任何面对通道的电子屏幕,电视音响,必须摆放在距离通道1米之后的展位范围内,并在 展览会期间无声播放。
3、 请勿擅自在展场内的天花板悬吊垂饰,不得在地板、墙壁或建筑物的任何部分安装固定装 置,搭建的详细规定请向主办单位咨询。 
4、 展台内任何设施不得超过划定的展台界限。
5、 特殊展位的搭建,不允许做二层或二层以上设计及搭建, 不允许封闭顶层结构,展台顶部 必须完全开放。
6、 所有特殊搭建外侧,暴露于公众视线的区域,均须加以装饰,并经过主办单位批准(包括 展台四周)。
7、 主办单位建议参展商在进行搭建设计时,靠走道的部分做成开放式。
8、 严格遵守消防规定,展位搭建所用装修及装饰材料均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耐火等级不 应低于B1级)。木结构展台、展架的原木面必须使用防火材料的处理;严禁使用易燃绷 布、弹力布、尼龙布;严禁封闭展台顶部,木结构须涂防火涂料;展厅内严禁吸烟和各种 明火操作;涉及用电、用水及使用压缩空气方面的施工,须持有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操 作;每个特装展台必须配备至少1个灭火器,如有储藏室或其他封闭空间的展台,在其封 闭空间内也须配备灭火器。
9、 如搭建隔墙,必须在墙下设置夹板或建筑用纸来保护地板,因摊位搭建和拆除而造成的地 面损坏,由参展商负责赔偿。展厅任何部位不得打入钉子、螺丝或钻洞;请勿在展厅墙面 上使用粘胶物。
10、 展馆内严禁使用喷漆、焊接及电锯等。
11、 请特殊搭建的参展商在展位明显处标注展位号,以便观众查找。
12、 参展商需清除遗留在现场的搭建废料或剩余材料。
13、 每天展览结束后, 闭馆之前,光地参展商指定的承建公司需切断所有非消防电源,消除 可燃杂物后,方可离开展台。展馆对不听劝告者将实施强制切断电源措施,其后果自负。
14、 需24小时供电的展位必须于2012年8月29日前提出书面申请(一并连电力装置图——标明 24小时插座位置),获得许可后,方可实施。(注:24小时用电装置必须为单独回路, 严禁接入照明回路,未按规定安装,后果自负。)
15、 根据消防规定,电气线路必须使用合格的电缆线、护套线,严禁使用双绞线、铝芯线;电 线连接应牢固可靠,电线对接必须使用瓷、塑接头并有合格的绝缘保护措施;配电箱周围 严禁安放易燃物品。
16、 根据展馆消防规定,各展位中所用地毯的燃烧性能不得低于B1级(难燃性)。并请携带 好相关的地毯检测报告至展会现场以备消防检查。
17、 各搭建商在搭建展台时不得遮挡展馆内的消防设施、电气设备,紧急出口和观众通道等。
18、 各特装展位的展商或搭建商务必购买相应的公众责任险和员工险。
19、 各搭建商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应使用合格安全的升降工具及操作平台,施工人员应系好安 全带,戴好安全帽。为保护人身安全,周围应设置安全区,由专人看护.安全区须设明显 的警告标志。
20、 在施工或展出过程中如对展馆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21、 展会开幕后,搭建商须留现场安全负责人及专职人员现场值班,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电力

1、 特殊搭建展位的电力接驳均由展览会指定承建公司 — 北京德士比形象策划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负责,请在2012年8月22日前申请,电力费用参见手册P17,费用由参展商负担。
电 话:010 - 6446 5358 - 668 / 688
传 真:010 - 6446 5357
邮 箱:intertextile@display.com
联系人: 王 哲、高雪峰
2、 布展及撤展期间,将不供应展位电力。
 

相关费用

1、 装修公司于10月18日9:00-11:00,13:00-17:00可在场馆1号入口厅客服中心交纳管理费,施工管理费20元/平方米,并凭施工管理费收据,在主场搭建商柜台,交纳布展物料清运押金,凭押金收据,在1号入口厅外制证中心办理施工证。施工证30元/张。
2、 每个特装展位须向主办单位交纳布展物料清运押金,且不得污损展馆地面及设施。押金每 个展位5000元,现金支付。展览结束后,若特装摊位所有物品均运离展馆,且无污损地 面及设施,押金退回,如果由于参展商或其搭建公司造成的展场地面及设施受损,押金将 不退回给搭建商作为相应赔偿费用。
 

其他事项

1、 运输车辆进入展馆装卸区请事先到新国际博览中心的P3停车场、P7停车场或W1馆西侧制 证中心办理《运输车辆出入证》,凭证装卸货物。
2、 若参展商的货物提前到达上海,请事先与主办单位指定的运输公司—中国外运华东有限公司 会展物流公司联络,该公司负责协调货物的进场或货物的停放事宜。
电 话:021-65073355-8429
传 真:021-65214083
联系人:施鸣
3、 为了加强展馆内安全管理, 在搭建和撤馆期间, 凡是进入展馆内的施工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在2 米以上高度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未遵守此项规定的布展人员, 展馆的保安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工作。